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12部分:尿素

本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尿素生产企业的工业用水定额指标,涵盖取水、用水和节水要求,旨在推动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工业节水减排,适用于新建、改扩建及现有尿素生产项目的用水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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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

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经济地带,但水资源短缺问题长期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。尿素作为基础化工产品,其生产过程中耗水量大,且黄河流域部分企业用水效率偏低。为落实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》中“以水定产”的要求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了《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》系列标准(GB 45669),其中第12部分专门针对尿素生产环节。该标准的出台旨在通过刚性约束引导企业优化用水工艺,减少新鲜水取用量,提升废水回用率,从而缓解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。

核心功能

本标准的核心功能是设定尿素生产单位产品的取水定额上限,包括:

技术特色

  • 分区差异化:根据黄河流域上、中、下游水资源禀赋差异,设置不同的定额系数,体现“以水定产”的精准管控。
  • 全生命周期覆盖:从原料煤/气化、合成氨、尿素合成到造粒包装的全流程用水均纳入核算,避免漏项。
  • 动态调整机制:标准预留了定额值修订接口,未来可根据技术进步和水资源变化进行更新。


  • 应用场景



    最新动态

    该标准于2026年发布,即将实施。目前,全国化工节能(节水)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宣贯培训,并配套编制《黄河流域尿素生产企业用水管理指南》。同时,标准实施后将纳入黄河流域水资源督察考核体系,预计将推动尿素行业年节水量超过1.5亿立方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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